3.终于如愿?
2013年3月,一个春意盎然的日子。
郑智夫妇找寻屋顶花园房来到一个叫“银•翡”的楼盘。
他们本是想再看看几个月前要价73万的一小户型洋房——100平米,带屋顶花园的顶层,价格下来些没有。
时值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商多有促销活动,或许......。
一解姓置业顾问对“洋房优惠促销”给了他们否定的回答,但弄清楚郑智夫妇的实际需求后,该置业顾问向他们推荐了一套高层带屋顶花园的物业:位于26层,建面近70平米,二室二厅一厨一卫+阳台,物业顶上的屋顶花园可种树栽花和小“经营”些绿色蔬菜,正好适合今后老两口养老,所有费用全部算下来,总价仅30万出头。
再问那“自己”头上的屋顶自己有使用权吗?——一般建筑屋顶传统上都是该栋建筑全体业主共有,相邻顶下业主不能独占。
对郑智的提问,解姓置业顾问拿来一份该楼盘房屋买卖合同样本,指着其中的“附件五 合同补充协议 8、”念到:“本项目部分顶楼商品房的屋面为上人屋面,本着公平合理原则,乙方(即所有买房人)同意确定给该顶楼商品房买受人使用。......”
听到、看到这里,郑智从心底发出深深的感叹:“终于如愿了!”。
妻子也举双手赞成立马买下这带电梯、带合法使用屋顶花园、大小正好够他们颐养天年的梦中物业。
郑智购下的这心仪物业是期房,要来年年底才竣工交付。
此时的房地产交易已相当成熟,不仅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公示销售“五证”也成为了开发商售卖房屋必须的“标配”,郑智自无所购物业权证之忧。
自全款买下这物业后,每逢周末、节假日,郑智夫妇就要喜滋滋儿的去看那楼盘的施工进度,并拍下进度照。
这物业距他现住的“宽宅”12公里,——理想的距离!因为属新开发区,前去的交通尚不甚方便,但逐至便利只是个时间问题。
郑智甚至开始了该物业的自行装修设计,——他的工作是做工程管理,有这优势。
买下这物业后,郑智夫妇日日、天天都是一个喜!
还有半年就要交房了,郑智物业所在的那栋楼建筑封顶、断水早已完成,他估摸他的屋顶花园平台应已成形,他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
妻子纠结于如楼里还没安装电梯,二十几层楼爬楼梯上去“爬死人”。但最后她还是随执拗的郑智步行爬上了26楼。
楼里业主用电梯此时已投入运行,但只作施工用,不“对外”。
26层所有物业的房门都洞开,郑智对照平面图找到两套与自己所购物业相同的房屋,但不能确定哪一套是自己的,因为所有房屋尚没有挂门牌号。
郑智夫妇实地查看了仅朝向相反的两套相同物业后,对其结构、布局、空间利用、现房质量及其它一些细节,打心眼儿里满意,从屋里窗户望出去的风景,因为“站得高,看得远”,更让人心旷神怡......,只是一卧室不是飘窗,稍感遗憾。
夫妇俩突然想到这么辛苦爬上楼来,主要是看那屋顶花园的,于是争先恐后奔向上屋顶的楼道。
4.维权
上得顶楼,夫妇俩愕然了,发现那可能其中一套为他们所有的两套相同物业顶上,均还叠建有房屋,那屋顶花园在楼栋27层顶上,也就是他们梦寐以求的屋顶花园事实上不存在。
夫妇俩再次现场核对楼层编号,——有施工人员已在各层楼梯口用粉笔临时标注楼层号,确认无误。
郑智怀着十二分忐忑回到家中,急急研究起与开发商签的购房合同中“楼层总计”、“物理层”、“名义层”等关于“层”的定义来,希望那带屋顶花园的层是楼栋的26层。
研究了半天,结论是:这次的屋顶花园房又“黄了”(意外没了)!这让夫妇俩很是沮丧。
郑智回忆,购房时他知道自己所购物业并非最顶层,其上还有四套物业,但置业顾问的推销和售楼部公示的房屋销售“水牌”上,均清楚表明、显示:27层的四套物业,是叠建在26层的1号-4号房上的,自己的8号房上应是屋顶。
一定是开发商的房屋销售“水牌”有误,误导了置业顾问,也误导他夫妇俩买下这事实上并不带屋顶花园的物业。
郑智从电脑里找出一年多前“下定”这屋顶花园物业时所拍的销售“水牌”照片,果然,在那布满小方格的房屋销售“水牌”上,最上面27层顶层的四套物业,从左至右,依1、2、3、4的房号重叠在26层的1、2、3、4房号上,郑智所购26-8的8号物业“头”上,为空白状态,那空白意味着屋顶花园!
此时,郑智强压住自己的万分郁闷,打定主意明天就去找开发商说这“屋顶花园房”的“聊斋”(理论讨公道)。
“银•翡”楼盘售楼部二层某“总”办公室。
某“总”是个三十来岁的女子,从外貌上看不出其能做什么“大主”。
郑智再次耐着性子向其重述了一遍自己的购房“奇遇”和诉求——他已在售楼部大厅对一“虾米”(小脚色)接待述说过一遍了,且问得当初的置业顾问解氏已辞职离开此地了。
某“总”对郑智提到的置业顾问误导购房和销售“水牌”错误,均予淡然否认,并当郑智的面儿打电话给已离职的解姓置业顾问,问其当初是否确切的告诉过郑智夫妇所购物业带屋顶花园。
电话那头解氏的回答气死郑智了:“......楞个久,我已记不清了!”,——某“总”拨去的电话置免提状态,郑智急忙向电话那头的解氏表明自己是谁,遇到了什么麻烦,竭力启发解氏回忆起一年多前她推荐他们夫妇俩买下那带屋顶花园物业的情景......
听到郑智这番急切的表述,电话那头的解氏更是坚持“确实记不清了!太久了!......”郑智克制住愤怒,在心里狠狠骂道:她M的真是不要脸,年纪轻轻的!
但又莫奈何,因为自己拿不出相关证据,比如当时相关沟通的录音什么的,只一味向解氏、“某”总强调:“......否则,我不会买下那房!”,结果一点用都没有!
至于“水牌”错误,某“总”则大咧咧的“横起扯”(不讲道理):“哪个说的纸上上下房号重在一起,房子就非要上下对应修建嘛?!......”。
这个大无理的“横起扯”,一时把郑智气坏了,他当即对某“总”甩下狠话:“懒得跟你们这些扯谎聊白、扳歪理的人扯了,记到:要么你们给我换成带屋顶花园的房,在建待售的都可以,有价差我补;要么接受我退房并赔偿我的损失!务必三天内给出满意的答覆,否则,你楼下的售楼部就不要想卖房子了......”。
郑智“甩下”的狠话中的“记到”,除却最后一句,他在一开始的诉求中已心平气和的向某“总”表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