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又一个维权错误?
在发出“最后通牒”后的那三天里,郑智不下六次,——每天至少两次,打电话给某“总”,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和平”了却此次购房纠纷。
但某“总”,——应该是那开发商,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料定郑智翻不起大浪。一字不改的否认其有误导之错和这个房屋买卖纠纷的存在。
第四天上午,郑智再次去到某“总”办公室,与其当面交涉,请求解决问题。
某“总”除了重复那些一概否认的话,已显得不耐烦。
郑智没再给她多啰嗦,去到走道,打了几分钟的电话。
回到某“总”办公室后,郑智直言某“总”:“待会儿有电视媒体来采访瞭解我们的这个购房纠纷,我要让媒体和观众来评评理,看看你们这个开发商是什么样子!”。
某“总”露出轻蔑的一笑:“随你!”。
她不相信郑智请得来媒体。
过了约10分钟,窗外传来三声汽车喇叭鸣响,郑智透过办公室落地窗玻璃,清晰地看到车身喷有“天天X30新闻采访车”字样的越野车停在售房部旁的公路边儿。
某“总”显然也看到了那车。
此时郑智的电话响了,郑智边接电话边去往办公室大门:“我马上下来接你们!”。
就在郑智快消失在办公室大门口那当儿,一声意外的“郑老师......”叫住了郑智。
是某“总”在叫郑智。
这是双方自这房屋买卖纠纷“交锋”以来,某“总”第一次这样“尊称”郑智。
郑智停住脚步,迟疑的望着某“总”。
某“总”指指办公室正中的沙发、茶几,自己也离开老板椅起身往正中移步:“郑老师,请这边坐!我们再好好谈谈,你买的那个房子问题,说好解决也好解决,没必要搞楞个大的阵仗噻!......”
郑智感觉问题的解决可能有转机了,即打电话给采访车里的人:“你们稍等我几分钟哈,这个老总想和我再谈一会儿!”
采访曝光不是目的,开发商纠正错误,满足自己的合理诉求才是最重要的!郑智与采访车里的记者早有这个默契。
“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然是最好的。
郑智最后在开发商那里争取到了“错卖错买”物业的满意解决办法,即:开发商退还郑智的全部购房款,并赔上郑智当时购房金额二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本来,郑智应该为这个顽强斗争得来的完胜结果欢呼雀跃才是,——当初他确实为那退掉、赔息兴奋了一阵子。
但四、五年后,当时那如“烫手山芋”,唯恐抛之不及的非屋顶花园房,单价从四、五千,涨到了五位数,总售价飙升了1.5倍。
郑智夫妇又像历次一样,悔之莫及当时没有“将错就错”坚持持有那物业,而非把它“维权”掉了。
世间事,时时处处都在应验一些民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算不如天算;命中注定八角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闹了半天,郑智搞的又是一次蚀银惨重的错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