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雪山之中,这一袭青衣自然显得格外耀眼。
即便从神色来看,少年依旧是那副天塌下来都与我无关的冷漠表情,但其时他的心里是相当憋屈的。本来自己一路南下,算准了身后三人的必经之路和作息时间,自己稍加斟酌,疾行或者缓步,距离都保持在五里之内,有什么风吹草动,一定是自己这边首当其冲,然后便能立马做出应对。就算他们方才不走大路,要上倚翠山,也是早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他只需要在山脚下坐着守个一晚上,再先他们一刻钟出发就好。
当他在山脚看到那个背负巨剑的中年刀疤剑客时,他只是站起来和他对视,用眼神告诫来人“此处封山,闲人免进”。而那除了背上巨剑有些出格、其余装束俨然一个普通市井百姓的中年男子仍是执意要从自己面前上山去,于是,少年出于正当防卫才拔出剑来与他过了两招。这刀疤剑客剑术在江湖上算个中上水准,与自己伯仲之间,先手一两剑颇具杀伤力,不过战至十招左右,少年已经是游刃有余而那剑客开始走下坡路了。这时候刀疤剑客选择了逃跑,动了杀意的少年穷追不舍。然而这剑客虽然剑术不怎么样,轻功却是一流,几个瞬息便已将少年远远甩在身后!少年气不过,继续深追,追到十里外处却是再也寻不见那人踪影。此时他才恍然大悟,心知多半是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了,忙原路加速返回。回到自己刚刚守住路口的位置,果然发现上山的路上多了一行脚印!
闲人终究还是上山了。
少年迅速赶到山腰上的洞口处,一剑劈开挡在前方的荆棘,也不管头顶落满多少雪花,忙吹了一只火褶子就俯身冲进洞去,曲曲折折之后,看到那几点光亮依然在欢快地跳跃着;再转一个弯,从另一端的洞口窜进来的柔和的暮光全泼到身上。
此时,他看到的,不过是几块磨得发亮的石头、几双混乱不堪的鞋印、一具还淌着冒热气的鲜血的尸体,和一只沾着血迹的酒壶瓶塞。
辽以畅醒来的时候,脑袋还是昏昏沉沉的,努力想撑开双眼,却感觉照在身上完全没有力气的阳光钻进眼睛里还是吃不消,用了半天劲才看清了眼前让人望而生畏的高高的峭壁,再周身一运气,才发现自己原来正躺在密密麻麻交织在一起的碗口粗的藤蔓上,离谷底仅有一丈不足!劫后余生的辽以畅下意识扭了扭身体,感觉到背后用缎子包好的比自己命都要重要的长匣子的分量还在后,放心地长舒一口气,几下子收拾完缠在身上算是救了自己一命的藤藤蔓蔓,坐起身来,环顾四周,没有发现老马和樊梨的影子!
心里隐约有点不安的他赶紧跳下地,四下寻找起来,先是在不远处的树丛中找到了已经摔得衣不蔽体的老马,所幸并没有伤筋动骨;而后两个人又分头去找樊梨,不久便在不远处的树上发现了她,衣服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坏,身上也不见什么伤口,只是手和脖子上有点淤青。这让老马和辽以畅都有点吃惊,本来掉在树上应该是摔得最重的却几乎毫发无伤。不过等樊梨苏醒后,两人才发现原来这个丫头还是理所当然地伤得最重。
她脚崴了,而且崴得不轻。
樊梨从身边拾起一只打磨得很光滑的拐杖,试探着撑着直起身子,一瘸一拐地走出这间简单得不像话的茅草屋。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夜加半个早晨没有见阳光,可是入春的正午的太阳还是刺得她的眼睛不太好受。依靠在嘎吱作响的柱子上,看着那根还是老马亲自上山砍来又亲自削得光滑如玉的拐杖,樊梨掐指一算,原来从掉下这好像从来没有过人迹的山谷,刚好十天了吧。老马和辽以畅知道,这里叫唱月谷,虽然不知道为何得了这么个名字,不过单从名字字面上来看,应该是个挺美的地方吧。可在樊梨看来,至少现在看来,是没有半分美感可言的。此刻她看到的唱月谷,不过是三面刀削斧砍寸草不生的万丈悬崖,一面深不可测的荆棘丛,谷底那比起山上厚度不足十之二三的积雪显得很诡异。
唯一让樊梨感觉到还有一点生气的,大概就只有身后的这一间极简陋的茅草屋了。这间屋子,是三人掉落在谷底,又花了一整天时间来证明了确实没有路可以走出去之后,由老马提议并由主仆二人协力在三天之内完成的。虽然老马自称祖上曾是当地知名木匠,上上上一朝皇帝修建皇宫时,家族里还有人给皇帝当过监工,可是即便他讲的是真,可以确认的是,他们祖上炉火纯青的营造技艺,确是没有传到老马身上。不论是从实用性还是美观性来讲,这都不算是一件哪怕是勉强合格的作品。
然而正如老马在“新居”落成那天所说,“房子嘛,不过就是个容身的地方,能放一张牀,安一张桌子,便是好的了,何必去追求奢华呢,琼楼玉宇不见得吃起饭来就更香”。自圆其说的老马对此深信不疑,即使是连着几天晚上睡觉被冻醒之后他还是照样这样讲。
立在暖洋洋的阳光下,樊梨想着自己原来已经和这两个明明出自豪门大族、却实在更像是混迹市井的辽以畅老马主仆二人一起走了半个多月上百里路。她想回忆当时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就鬼迷心窍跟了这两人走出囊雪,踏上通往好几千里之外的西戎的路。要说仅仅是为了母亲唯一留给自己的遗物,并不确切;要说只是为了见识一下自己魂牵梦绕了十多年的江湖百态,也有点太牵强。甚至把这两者结合起来,也不见得就能圆满地解释自己放弃了家里的锦衣玉食去跟着两个大流氓风餐露宿的原因。
不过半个多月下来,本来怎么也没法生起的对他们的好感在这几天居然慢慢滋生,不管是那个为老不尊满嘴跑马车的酒鬼老马,还是纨绔起来皇帝也不放在眼里、平凡起来又跟普通百姓毫无二致的辽以畅,樊梨都感觉其实两人都挺好玩也挺好相处的。老马是个嘴上闲不下来的老头,这种人单凭一张嘴好坏能说得天花乱坠,本身就少有人真正对他心生厌恶,特别是如今两三个人赶漫漫长路时,有几句话讲总是好的,所以除开刚开头两天樊梨不怎么待见他之外,后来其实早就习惯而且喜欢上了这个好说好玩又瞭解许多趣事能讲许多道理的瘸腿老头。
至于辽以畅,老实说,好感还并不是很明显,但可以确定的是,不像之前那么厌恶了。半个多月前的囊雪大街上,樊梨不过当他是游手好闲飞扬跋扈的豪右子弟,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后来的祭月大典上认出了他的身份后,更多的是失望,毕竟作为囊雪城最大的纨绔,能和当今皇上称兄道弟,十二岁便因为当时丞相的儿子说了哥哥的坏话,而把他缚于马后活活拖死的武宁王世子殿下,辽以畅在樊梨心中还是个很了不得的人物的,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竟只会胡作非为欺男霸女。一路上,辽以畅没少受她的冷眼。不过从最近几天看来,原来这个大纨绔也有可爱之处。譬如他的油嘴滑舌,少过老马但精过老马,譬如他在自己受伤时对自己的无微不至。当然也有可怜之处——对亡兄的怀念,即便已过十年,却总是他心中一片不敢触及的地带;还有自己这两天才瞭解到的,他对母亲的思念,其实也是感人至深。
原来他母亲,当年谷幽兰的公主,当今澈月另一位异姓王——越王穆荣同父异母的妹妹穆爻,在九国战争结束之后,就被先皇留在朝歌北大门牧野,掌管上千大殷皇宫中的乐工,以及兼理澈月南界的军政事务,皇帝还专门给设置了一个官,叫“大殷正”。不过公主出身、又是成名已久的琴师的穆爻在旁人看来风光无限,堪称女中豪杰,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其中的苦。
由于牧野毗邻晟彦,又处于当时九国中抵抗最顽强的大殷帝都朝歌附近,十多年来总是风波不断,晟彦军队搞搞摩擦,大殷乱民搞搞叛乱什么的,所以自从大殷正一设立,一直坐在这个位置上的穆爻就极少有回囊雪和家人团聚的机会。十几年澈月人最看重的圣月节,她竟然一次都没有回囊雪参加过。听说前些日子牧野附近又发生了啸聚山林的草莽聚众闹事的事,大殷正的日子估计又不好过了。所以说,等于十多年来,失去了兄弟之情的辽以畅同时也没有得到过多少来自母亲的爱。樊梨想到这里自己也笑了:他至少享受过十年母亲的关怀,可自己呢,等于连母亲的面都没有见过,哪里还有什么资格去可怜别人呢?
“丫头!”
听到那声听上去越来越顺耳的“丫头”,樊梨缓过神来,远远看见一老一少两个人从林子里走出来,一身是雪的老头一瘸一拐地走来,肩膀上搭一只浅灰色野兔,已经偃息,身上血迹斑斑;身后一丈远处辽以畅还是一贯的万事不管慢慢悠悠的作态,背后背一张自作的简易大弓,脸上有几划泥痕,古井无波之中透出一丝无奈。
果然,在老马将兔子扔在雪地上时,辽以畅走过樊梨面前,说了一句“没出意外,还是没找到路”。不知道是第几次听到这句话的她这次反而无所谓了,习以为常,要是答案换了反倒是要大吃一惊,反不舒服。
“咱们几个恐怕要在这鬼地方过完这一辈子了,怎么样,丫头,做好准备给老马我养老送终了没?”老马坐在茅屋前新做的圆木桩凳子上,拿起来酒壶才想起早就喝光了最后一滴竹叶青,也就不白费气力,颓然坐着,唉声叹气。
樊梨才不怕,即便是真,那大不了就待在这里一辈子呗,阳夏那个家那么大等于没有家,仆从上百个等于没有人,自己本来就不想回帝都的。所以她不予回应,只是蹲下来,用手探了探眼前早就一命呜呼了的野兔,怜悯地喃喃道:“要是没有我们,你也不会遭这个死老头的毒手的······”
老马讲道:“填饱肚子是大事,要怪得怪那个把我们逼下这个鬼地方的穷斯文剑客,他算是借刀杀兔,他才是罪魁祸首。”
旁边辽以畅取下了弓,放在双腿上用袖子仔仔细细擦一遍,忽然看到樊梨凌冽的目光,忙摆了摆手:“盯着我干嘛?别看我剑术出神入化,其实骑射真的是烂到家,我这第一箭其实是根本没射中,谁知道这个老头一把把弓抢过去,‘嗖嗖嗖’,连射三箭,我们走过去一看,哎,它身上中了一箭,流血过多,已经没救了。”
老马急忙支支吾吾辩解道:“我箭法你们知道的,我······越是想中的越是不中,越是不想中的吧,往往瞎猫碰上死耗子,这次啊,是碰上死兔子了。不过······这个仇还是得算到那个剑客头上,你放心,等我们从这鬼地方走出去,马上就找他报仇,把他的头放到这小兔子的坟前祭奠!”
樊梨虽然挺不欢喜老马一本正紧地胡说八道时候的嘴脸,不过这次还是被他逗乐了,忍不住掩嘴一笑,站起来讲道:“你要是觉得真对不起它,最好等下不要吃肉喝汤,然后给它风光大葬,立碑着说,然后找到路出去,在发动武宁王府的豢养刺客杀了那人,把头割下来送到这里告慰它的在天之灵,好吧?”
樊梨一番话不仅令老马听得咧开嘴露出一口薰黄的老牙,连辽以畅也忍不住嘴角弯成微笑与大笑之间的角度,这个笑容正好被樊梨捕捉到,简直撞了鬼,樊丫头居然觉得这个人的笑容真的有那么一点好看!甚至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眼前自己曾经嗤之以鼻的纨绔,竟有点倾国倾城的“璧人”谷鹊臣的味道,虽然有过一面之缘以后,这个长得比绝大多数女人还要漂亮的男子只在自己的梦里出现过。
辽以畅发觉了樊梨眼神的异常,故意迎着她的目光,笑得更加妩媚,非逼得她面颊一红,偏过头去。自己心里又有点好笑,看待这个女孩,也再不是几天前的心思。
感觉心思被辽以畅洞穿的樊梨定了定神,转移话题说道:“说起这个杀手,你们说他会不会善罢甘休啊?我知道杀手办事都是很谨慎的,难免什么时候就到谷里来了,也说不定正守在出口等我们自投罗网呢?诶,你们说他是哪个门派的,江湖上也有他的名号吗?老头,你说,你知道的多。”
老马拍了拍两肩,讲:“这百丈悬崖,要不是我老马命硬,殿下和丫头你吉人天相,一般人早就摔得粉身碎骨了,哪还能像咱们一样活蹦乱跳?所以我猜他一定以为我们已经一命归西了,该是不会再下山来寻咱们,再说,就算他要确认一下我们的死活,下山的路也难找啊,嘿,要是他真来了还找到了我们,正好咱把他绑了,逼着他带着咱原路返回走出这个鬼地方去。”
“这个人,也是鼎剑阁的走狗?”辽以畅眯着眼睛,眼神阴鸷。
老马一本正经道:“是鼎剑阁人,不过不是鼎剑阁走狗,从修为看来,我觉得起码是二代弟子中的排得上一二三的人物,赶那个剑鼎,差距应该并不是特别大。”
“以假乱真,你一个扛纛的瘸腿老头,一大把年纪连守拙的门槛都没摸到,讲得好像真能看穿别人修为似的,还有,容复你见过?见识过他的剑术?这个人和他差多少你又知道得这么清楚?”辽以畅毫不客气讲道。
老马看了看两人,笑了笑,接着讲:“我老马虽说只会点三脚猫功夫,也没见识过鼎剑阁剑鼎容复的剑术,可是我跟着王爷这么多年,什么人物没见识过,各种功夫也都记了不少在心里,自然是一目瞭然。就拿容复来说,就算从未见过,不过凭着这两年世人的传说,再结合这些年江湖的发展,我觉得他赶当年同为剑鼎的武圣孔承焘,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扑潮岛魏君白厉害吧,正儿八经的剑神,和王爷一个级别的高手,都对这个后辈不吝赞赏,说他是‘十年之后江湖剑道第二人’!这个青衫剑客,远远不及的。”
“这个魏君白,真自信到自认为十年之后的江湖,他还是第一?”樊梨双手环在胸前,眉飞色舞信誓旦旦地说道,“哼哼,他可能还不知道,我樊梨樊女侠,就要在这十年里横空出世,把这个剑神名号从他魏君白手里夺过来吧?”
听到这话都没有想笑的欲望的辽以畅只在那里把擦好的弓用力拉到最大,一松弦,嘴上模仿箭矢飞出去的声音,“嗖嗖嗖”,算是用行为表示了对这话的不认同。
而一旁的老马,却一反常态认真地讲道:“这个十年后第一人呐,不是你樊丫头,也不是他魏老头,而是那个现在只被众人认可了相貌,而忽略了才华和天赋的,璧人谷鹊臣,表字念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