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坐在高中的教室里看到迎面向我走来的翟熠杨时,我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原来前桌是传说的乌鸦嘴。
翟熠杨没有看出我的不自在,他淡淡地向我打了个招呼,就随便找了个位子坐了下去。
看着坐在那无所事事的翟熠杨,我却在心中考量如果自己真的暗恋他的话,会怎么样。
初中时的第一次见面,他嘲笑了我,或许只是觉得好玩,这说明他应该是个爱玩的人。他会因为看到我被混混敲诈而叫警卫帮忙,这说明他是个正直的人。
他会帮我付车票钱,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热心的人,而他事后的安慰,表明他是一个会懂得关心人的人,这从我因名字事件发火大闹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来。
照这样子看来,急躁而老爱发小脾气的我好像还配不上他。呵呵。
我又想起妈妈在我上高中前对我说的话,
“顾汩啊,妈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不过妈妈还是希望你跟妈妈承诺一下,高中你不要谈恋爱。”
虽然我并不觉得懂事和谈恋爱有什么关系,不过我还是对着妈妈点了点头。
我也从未打算在高中谈恋爱,但我又想知道恋爱是什么味道。初中的时候我就有看到我们班的女生和其他班的男生谈恋爱,还时有几个男生为一个女生争风吃醋的事情发生,记得有一次最严重的,是两个男生各召集了一帮人相互斗殴,最后集体受处分,因为有好几个人在争斗中受了重伤。我不明白,有什么意思呢?但我又想知道爱情为什么会使人这么疯狂呢?
这样有意义的,无意义的想法构筑成为我想要了解爱情的初衷。我带着迷茫的目光看向爱情这个词,它却总是锁在重重的枷锁之中,连一点儿窥探的空隙都没留给我。我无法向任何人询问这个奇异而让人心潮澎湃的词,书里给了我爱的结果,却未曾教我爱的过程。我从来都只在黑暗中摸索着寻找所谓的爱的旅程的方向。
我又看了翟熠杨一眼,他已经和周围的人开始交谈起来了。我为自己想把自己感激的人当做实验般的对象的行为而感到有些羞愧。再看了周围一圈,我想,我可以再观察看看,或许我能找到更好的人选。
在我还未做好决定的时候,军训就开始了。
而且一开始就是一个星期的军训。饱受了一个星期的烈日摧残的新生都变得黝黑得发亮。当我看向翟熠杨的时候,他正抬头看向我,我和他的距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近,晒得有如秋叶般褐色的皮肤就在我的眼帘下方,而最吸引我的是他在阳光照射下带着点金色的虹膜。在阳光的折射下,点点光芒散在他的眼珠上,我看到他闪着光芒的金黄色的虹膜和亮得发光的黑色的瞳孔几乎要把我吸进去。我从不知道他的眼神原来这么的深邃,让我什么都反应不过来,只剩下心脏猛猛地跳动着。他蹲下捡起我的笔递给我,在他抬起头后,我一直恍惚着,但表现得如正常一般,我接过他递的笔,对他说着“谢了”。在他走了过去后,我的心脏还在不受我控制得猛烈地动荡着,那比我初二时候的身体行动的不受控制还要剧烈,一直一直地停不下来。
我想,我不需要再找什么实验对象了,我真的暗恋上一个人了。
喜欢是一种奇怪的状态,在我未曾对他有过想法之前,他的一切动作我都觉得没有任何可以在意的,即使他安慰我,我有想寻求他行动的安慰的冲动,但事后我只觉得尴尬,为我有此想法而羞愧。但现在,我看着他只是从我身边走过,却都觉得开心得不得了,我看着他短发的黑色的脑袋,宽宽松松的校服,他平稳而沉着的步伐,他向着教室外走去,在大约过了五分钟后,又再次走进来。明明只是寻常无比的行为,我却因为看到是他而激动,而欣喜。
在学习之余我感受一种名为暗恋的情绪所带来的甜蜜的折磨。
我高兴看到他,每天来到教室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见到他,我喜欢看到他有活力的样子,却又不喜欢看到他和别的女生有活力的样子。原来嫉妒是真的存在的。
我不为我的嫉妒而羞愧,那是我在乎他的证明。在那一闪而逝的名为嫉妒的阴暗心理下,我看到自己情绪中所未曾展现的其他方面,那是爱情之下所引发出来的所谓的负情绪。我在这样的负情绪下体会到了前桌所说的所谓的暗恋的悲催,但我并不觉得后悔。
我爬上高高的松树的枝干,坐在它粗壮的枝桠上,我坐在那里品味自己情绪的酸酸甜甜。教学楼后面的山是我喜欢关顾的地方,这里茂密的树丛让我觉得自己被遮掩掉了。但这里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情侣,或者爱玩的男生经过,我的寂静的时光总是会被打扰,除了周末。每个周末我都会抽出一个小时来到这里,挑一棵我喜欢的树,爬到它的身上去坐坐。
有时翟熠杨也会在周末来到山头的凉亭里呆坐,我不明白住在家里的他为什么周末不在自己家里而宁愿来到学校,但我依然为在周末能看到他而高兴。我坐在树枝上靠着主干在枝叶的掩映下凝望着他。
他总是在眺望着远方,不带着什么神情,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每次这种时候,我也会放弃自己只呆一个小时的打算,静静地陪他坐着,直到他走,即使他从没看到过我。
我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地方凝望着他的背影,感受着他的喜哀。在我未曾经历过多大风浪的人生里,我觉得他是我生活所有味道的集中体,比之于父母给我的完全不同,他们给之于我生活的关爱,我被动地承受着他们的赐予。而我却是从他身上汲取任何我想要的情感,只要他是活动着的,我就能够汲取到自己想要的任何的味道。所有幸福痛苦,我都统统将决定权交给他,他的无意识的一举一动,都通过空气的媒介化成我心灵的各式各样的情感味道,供我细细品味。我就像一个小偷一样,偷来别人不要或没意识到的东西,放在自己的掌心任意观赏,虽然别人未意识到自己的损失,但我确确实实是犯了盗窃罪。
前桌将这种行为称为正当的拿。她说啊,别人不要的,扔掉的垃圾被下一个人捡走,难道那扔掉的主人还要过来控告捡的人是小偷吗?
我看着她,总是一阵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