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角摊开砖头那么厚的《神仙急救大全》,两眼发直。这书对她这个刚化成人形,才入庙门的小妖来说,有点难。
这个鸟妖,他是什么症状?定形术?不是。原神大散?不知道。原身受伤?这个很有可能!再翻再翻书,看没了元气怎么办。
要找出治伤又回气的办法,还不容易呢!可还是让豆角给找了出来。要治原身受伤,一定要堵住伤口止血。如果没元气,要渡元气过去!
血好象是从嘴里流出来的,把他的嘴搞定就行,即封伤口又渡元气,一举两得。
豆角一只手握住鸟妖的下巴,想掰开他的嘴。这鸟嘴真紧,掰不开。管不了那么多,要是再磨蹭一会儿,还渡什么气,他投胎都投完了。
另一只手捏住他的鼻子,好挺啊!嘴终于张开,豆角把自己的嘴,覆在鸟妖嘴上。好软的嘴唇啊!再吃一口,还有点甜!就象美人儿身上的蜜一样。吹一口气到他的嘴里,渡气就是这样吧?那书上也不写明白一点,全要让豆角自己摸索。
就这一口下去,突然鸟妖的舌头象生长的根须一样,伸到豆角的嘴里。任她怎么想□□,都没□□。而豆角身体里的元气,就这样源源不断的被这个舌头吸走了!
就当豆角觉得自己要气绝妖亡的时候,鸟妖收回了舌头。豆角坐在一边喘气,浑身无力,可算是喘上这口气。下次打死也不能给别的妖精渡元气,这不是要了她的命嘛!她可不想当个,舍已为妖的傻妖精!
得跟这个鸟妖说道说道,做妖不能恩将仇报。再一抬头,对上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勾魂啊,勾魂啊!
那眼睛就象晴天时的海水一样,纯净透明却深不见底。好象可以把一切都吸进他的眼里。
豆角咽下一口吐沫,被那样清丽绝伦的一双眼睛注视着,却让她从根儿到花苞,都象被冻住一样寒冷。这鸟妖的眼神,怎么跟她家爷爷说红烧肉炖干豆角的时候,是一样一样的呢?
不过还是有一点区别的,这鸟妖没有要流出口水,但比她家爷爷流口水的样子还可怕。
敖广怒了!
这小妖从土地庙里一出来,敖广就知道她是小桔梗。只是没想到她能化成人形。他刚刚吐了血,体虚气短,不得不施法压住元气,不让元气再外流,所以才不得动弹。
可真是反了天,老虎的屁 股都不能摸,更何况是龙王的脸?居然有小妖不光敢摸他的脸,还敢亲他的嘴,一亲还是好几口。他亲回去的那下不算,他是为了要吸元气。
啥也别说了,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桔梗给生吃下去。
可看那小妖精咬着下嘴唇,小脸因为缺气被憋通红,一双圆溜溜水汪汪的黑眼睛,似笑带怨的看着他,有一点点害怕,更多的是一脸受委屈的样子,莫名的让龙王爷心里咯噔一下。心里的感觉有点怪。
难道这肺子刚好点,心又坏了?
都伸出去的龙爪,又放下来,敖广还是头一回想开杀戒,却下不了爪子。这也是头一回,有什么东西碰过他,而毫发无伤
(老天:这什么世道啊!老头们没碰着肉,只抱下大腿,都被打得吐血。小姑娘又摸又亲,就没事。这事说出去,龙王爷真是招人讲究。)
豆角从地上爬起来,上去扶苏醒过来的鸟妖,他看着有点吓妖精,可也怪可怜的。她没吐血,失了一点元气都这么累,他不是更累?
“我们进庙里去吧!”豆角这完全是出于好心。
她家烧饼脸爷爷说过的,在庙里住的都是神仙,只有妖精才在外面露宿。她现在已经算是小仙,要时刻记得回家。虽然豆角实在不清楚,她这个小仙和小妖有什么区别。
敖广顺势藉着小桔梗的力站起来,一点也没留意到他最讨厌被碰,可能碰啊碰的就习惯了。他是吸了小桔梗元气,可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还是虚弱。他的确需要回庙里驱动龙珠,好好吸纳小桔梗的元气,化解他身上的不适。
没走两步,敖广就被豆角拉住,“你不想活了,不是去边。别看那边漂亮,那可是龙王爷的庙,让那个大爷知道你私自闯进他家,你就得变成灰飞。”
敖广烟眉一挑,还从来没谁敢当着他的面说他的坏话,而且还是说得那么认真。
他连挑个眉头都这么销 魂啊!可不能让美人儿看见这样的人物。“不过你别担心,他现在不在这里。可听我家爷爷说,他是专门打神仙老头的坏神。所以象我们这种鸟妖花妖,千万别得罪他。”
敖广冷哼一声,她还真识趣!不知道他是龙王也不奇怪,没见识嘛,可是什么让她认为他是鸟?鸟妖能长成他这个样子吗?除了凤凰那俩夫妻能长得好点外,剩下鸟妖们,哪个长得不是长脖子尖嘴?还敢拿来跟他比?
是现在就劈死她把她吃了?还是再听听她还会说他什么坏话?最后龙王爷决定,听她说完再劈死她,这小妖精是死定了!
豆角不知道自己接下来是这样的命运,她把敖广架进了土地庙。
这里是给神仙待的地方吗?敖广的神生中,第一次出现这样的疑惑。龙宫里关小虾小蟹的牢房,也比这个地方强。如果不是被这小妖紧紧抓着,他可能早就飞出门外。
豆角也觉得不好意思,本来这土地庙也还凑合,至少被小流和美人儿打劫完之前是还凑合。
豆角把老土地的包袱皮拿出来,铺在那张破八仙椅子上给敖广坐。台布让美人儿抢去包粉包书,要不能比这个干净点,不过比直接坐椅子上强。其实那椅子她家爷爷都坐过,脏也脏不到哪儿去。
敖广不动,豆角以为他担心,“我家爷爷不在家,你就放心坐吧。我现在在这里当差,更不会有事。这里没什么神,不用怕被收了。咱们都是妖精,我还能害你?”
小桔梗在土地庙当差?这个土地看来也是个不怕死的,他龙王的东西都敢动?
当年龙珠定岛的时候,敖广就知道会伤了他的心肺,尤其肺脏会受损严重。正好这岛上有野生的桔梗,是治疗肺病的好药。他准备用龙珠的法力养上个几百年,刚好可以用来治他的病。千年桔梗精的元气,也没有他用龙珠养的桔梗好。
所以他特意挑了一棵桔梗,跟另外两个他相中的小玩意儿一起留了下来养着。他没有打通这几小妖的元神,就是怕她们化成人形后,胡乱修炼,搅和了用龙珠养的元气。
小桔梗刚才渡气给他,她体内的元气和龙珠的法力,融和的天一无缝。以至于让敖广情不自禁,把她的元气一吸再吸。现在吃她,正是时候!
敖广一边运功疗伤,一边想着如何对小桔梗下嘴。豆角只管张罗着偷她家爷爷的茶给鸟妖喝,一点也没注意到那双湖蓝色眼睛里的变化。
老土地进庙门的时候,敖广刚好收功,被那双蓝眼睛似笑不似的盯着,老土地觉得满脑袋头发都要炸起来。豆角不认识龙王爷,他土地还能不认识龙王爷?
他这小庙怎么来了这么大的神?紧赶慢赶不是晚一步。
老土地把豆角接回家突然回过味来,那龙王爷都容不下土地在这岛上待着,怎么可能留下这三个小妖?他现在是想明白了,搞不好他这是上人家龙王家后花园子里去偷花。
想到这儿,老土地都麻爪了。这事儿可不能让他一个人担。怎么也得上升成为阶级矛盾。谁让县城隍骗他,不给城隍爷找点闹心事儿,也对不起城隍对他的栽培不是。所以他脚不沾地的就又飞回海王县。
虽然豆角在职务上算编外员工,但仙籍总得给她上一个,上了仙籍就真真正正规仙家管。到时候龙王就不能轻易再动豆角,龙王跟城隍的罗圈架,让他们接着打去吧!
敖广正无处撒气,老土地回来的很是时候,这回非得把他打成年画贴墙上不可,刚好年还没过完,来应个节也不错,不然大正月的也不喜气。
手上运气,一团冷冷的火焰在升起,刚要扔出去,豆角突然挡在他面前。
“爷爷,他是我朋友,还是只好鸟,你可别收了他!”
老土地差点没让门槛拌倒,把门牙磕掉。他家这娃娃能活下来,真是天养活啊!
敖广也是紧紧握住拳头,就怕自己一个没忍住,这小妖就变成了炭烧桔梗。他龙王是只好鸟,这话让他又想吐血。到是让那老头逃过一劫,不然就不是炭烧桔梗,而是炭烧土地了。
这个老土地当然不会不知道,可一不做二不休,再怎么说他也活好几千年,怎么可能向邪恶势利,低下他花白的头?龙王没出手正好,那他先出手!
一下过去,打在豆角的身上,不偏不差!
那火团打在豆角的锁骨上,慢慢化开,变成一条项炼。项炼上带坠着一个紫色的五角小花。豆角被烧饼脸爷爷突如此来的举动吓住,只管看着那五角小花出神。
敖广怒极反笑,“土地老爷,好快的身手。借一步说话!”说完起身往外走,看都没看老土地一眼。
老土地只得乖乖跟着敖广走,人家的官不知道比自己大了多少级,这头该低也得低啊!把心一衡,反正豆角的仙籍也印在她身上了。你龙王爷气也白气,晚了!
大不了就拚一场,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他还就不信,打不死龙王,还不能被龙王打死?如果真跟龙王对打被打死,他还死得光荣呢!
龙王殿,印在大理石地面上的两个身影,一动不动!电光火石之间,一切已经结束。
龙王倒下,那是不可能的!老土地,也没有死。
关于龙王殿里,这场相差悬殊的对决,到底发生了什么。几百年后,烧饼脸老土地各种版本的回忆录里,《我和龙王不得不说的故事》这一篇,说法都不尽相同。
“我看你有些本事,不如来我这里做事。”
老土地摇头,“不行啊,我晕水。不然当年我就想办法调过去当河神了。可一进水,我就吐。我看我还是接着当我的土地吧。”
“以后我们做邻居,可要常来常往。”
“不敢不敢,告辞告辞。”
“不送。”
……
从龙王庙到土地庙,怎么也得有个二三十步远,而老土地从龙王庙出来,到进了土地庙,一共就用了两步,不是因为他身法够快,完全是因为他是用轱辘的回的土地庙。
龙王坐在正座上运功打坐,一个小小的土地居然能有如此身手,能当着他的面给小桔梗印上仙籍,还生生挡下他的法术,看来是他太轻敌,没想到土地庙里卧虎藏龙。
可不吃药,病也好不了啊!这药他养了那么多年,不能白白浪费。
豆角穿得跟个棉花包似的,坐在城隍庙外面晒太阳。一会儿她就要四处看热闹去。
这人间真是太有意思了,新鲜事儿特别多,还有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比成天对着小流和美人儿那两个小妖精,不知道要好玩多少倍。就一点不好,不如岛上暖和,她不得不变出厚厚的衣服来,穿多少都觉得冷。
那天被爷爷拉出庙,然后就是一顿飞。后来到这个叫人间的地方。其实也不是人间,而是来到位于人间的城隍庙。
爷爷把她留在门口,自己进庙和另一个胖得跟球似的爷爷嘀咕半天,然后就把她留下,他自己走了。因为爷爷告诉她,龙王爷回来了。这次是回来吃她,所以把她暂时寄放在球爷爷这里。
豆角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连面儿也没见过的龙王爷单单要吃了她,小流和美人儿留在岛上就没事。可在这里待着也不错,爷爷走后,她一天除了看热闹什么也不用做,比在土地庙里还要清闲。
只是就是不知道她走后,那鸟妖怎么样了。他现在还在不在岛上,他可别也让龙王爷给吃了。
正月十五,过了今天年就过完了!听庙里的小童天权哥哥说,如果不是过年,庙会每天就没有这么热闹。想再看见这么多人,就得等着下一个初一或者十五才行。
除了看热闹,豆角还学了一样法术。这个被她取名叫搬家的法术,是跟天权哥学的。就是把自己从一个地方,一下子变到另一个地方。其实她学这个,也是为了看热闹。不然人那么多,不用法术,她的人形挤不进人堆里。
今天的热闹一点也不好看,豆角把自己送到人羣最里面,来了她就失望了。围了这么多人,即不是耍猴的,也不是打把式卖艺的。而是一个人在被圈儿踢!一边踢,有人一边骂:让你小子偷钱包!
被踢的那个人,把身体蜷缩成一团,就任人那么踢他。不好玩,豆角想走,她不喜欢这种场面!
可她施法离开之前,豆角觉得有一道目光紧紧盯着她。终于在那么多上下踢动的大腿中,豆角找到了那个目光的来源。
一双明亮的褐色眼睛,在仰视着她,看起来单纯又无辜!
(老天:为毛都是眼睛?这男男女女除了眼睛,就米长别的?眼睛控啊,眼睛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