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青抱过李安然进屋疗伤, 出来的时候,见李若萱敛着衣服,怔怔地坐在原地, 动也未曾动。
方青走过去, 伸手探视她的额头, 李若萱躲开, 轻声道, “我哥哥,有没有事。”
方青道,“多休养一阵子, 应该没事的。”
李若萱无言。刚才哥哥,差点被人活活打死。如果她不出去买盐, 如果她凡事多个心眼, 就不会冒然相认, 引狼入室,铸下如此大祸。
她垂下头, 不悲伤,她只恨。恨她自己。
哥哥预感不好,嘱咐过自己,可是自己竟然那么马虎,见到熟悉的人就把哥哥的嘱咐忘得一干二净, 她竟然很惊喜, 欢呼着跑上去, 亲热地拉住人家。
她想找一个地方大哭一场。为什么经历了那么多, 她还是这样没用, 没有心机?
方青劝慰她道,“事情都发生了, 再责怪自己也没用。你不要乱动,你哥哥受伤重,你以为你自己就没事吗?过来,我看看。”
李若萱挣扎,不肯给方青看伤。方青轻柔地喟叹道,“丫头,要听话。”
似乎他的声音里有着某种魔力,仿似凄凉半生后回味起的繁华旧梦,李若萱一时呆了。
李若萱呆了,怔怔地望着方青。方青却没有看她,只是在很认真地看她的伤。她感受到方青温柔温暖的手指,闻到方青身上,淡淡的男子的气息。
熟悉吗?一时想不起。
天气渐热了,一晃好几个月,盛夏了。
李安然不但行走自如,还已经恢复了三分内力了。但是无论如何,他也无法恢复到,他五年前刚刚回家时的状态。
这五年,他一直受伤,一直未曾痊愈过。不久前的战斗太过惨烈,惨烈到,他五脏六腑受伤衰老,人的身体,一旦损伤严重,便再难以恢复如初。宛若人的青春岁月,一旦流逝,便难以追回。这是天道。
李安然自然无法抗拒天道。即便他伤痊愈,他也只能把自己恢复到一个健康的四十五岁人的状态,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他不到三十岁。二十六岁菲虹山庄毁灭,他因为这场劫难,家破人亡老了二十年。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不知道吗?是,他不知道。
他不知道为什么。为了这场劫,他已然付出了惨烈的代价,可是他就是不知道,为什么。
不知缘由,却注定面对。
芸芸众生,光怪陆离的世界。每个人所突然遭遇的,有时候,是不知道为什么的。却还要苦苦追问,为什么呢?
一切宗教或是科学的终极目的,就是回答这个为什么。
但每一个答案,都不禁推敲,不堪一击。或许为什么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面对,你怎样面对。
李安然在了悟之后,光风霁月,如同拈花微笑的佛。
方青就在街南头测字卖字。李若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他,心中就多了几分情意。
她自己也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很难找一个词来准确地概括。就是老想看他,怎么看都看不够。可是他抬头看她的时候,他的目光飘过来,她却很想躲。
莫名的思念,莫名的失落。
她做饭总是多做一份,然后给方青送去。她很积极地去学习厨艺,做菜,煲汤,熬粥。原来她从来不去想自己做得好不好吃,反正好不好吃,哥哥都会吃,不会挑嘴。可是自从开始给方青送饭,她尝了如果不好吃,就是倒掉,也不给方青吃。
她突然开始留意街上漂亮的衣饰。她突然很想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她坐在镜子前仔细地梳妆,然后七手八脚的拆掉。她希望他看到她漂亮一点会喜欢,又害怕他见了她刻意的打扮会发笑。
患得患失,手足无措。她甚至很想偷偷伏在他的耳边告诉他,她其实,也不是长得那么丑的。
可是连他近距离地和自己说话,她都会心跳,别提凑在他耳边和他说话。她不敢。
方青经常来家里,和哥哥一起,谈天说地。天南地北,引经据典,看两个人谈的开心,她就仰慕,甚至升起了好好去读书的冲动。
她原来不喜欢背书的,可是现在她希望自己谈吐优雅,机锋迭出,让方大哥对自己刮目相看,说一晚上话,也不会觉得累。
方大哥的皮肤有点过于白皙,可是目光很清透。他从来不发火,说话也不大声。他笑得淡,淡得,好像裹满了沧桑。
有时候,哥哥也会有那样的目光,也会有那么淡的笑。
直觉以为,像哥哥那样的男子,是不会娶她这么凡庸的女子为妻的。哥哥肯疼爱自己,只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哥哥。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这室迩人遐的感叹,她一直都觉得很奇怪,可是现在她懂了。
就是那么近的距离。她在小吃店外,街上人少的时候,甚至就可以看到他摆的测字摊。可是她就是感觉他们之间,远隔千山万水。
带着甜蜜的淡淡酸楚。有时候在明媚的午后,她坐在小吃店外,望着他所在的方向。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声音,人世所有的喧嚣,似乎在那一刻,只成为背景。她愿意这样隔着浮华的喧嚣看着,心静如水。即使,看不到边际。
在此岸和彼岸之间,隔着多少次的轮回。又何必执迷,今生今世,这短短一瞬间的聚会。
李若萱偶尔会淡淡地流出泪来。然后笑自己痴。
方青躺在牀上,左边黑暗,右边月光。
他一遍遍想,若萱在他身前的殷勤,在他身后的注目。他不可能没看见,她故作自然的娇羞,他不可能不知道,她内心偷偷的爱慕。
纯真的少女。半开的情怀。
方青苦笑。世界上少了那个讨人厌的斩凤仪,多了一个无人知的方青。不好吗?
他真的很穷。他懒得挣钱。天不冷,在破庙里也能凑合一宿。意外地,遇到了李若萱。
他本来不想管血蝙蝠的事。他的心依旧薄凉。他坏事不做了,但不一定表示他就要做好事。他不再是人人憎恶的恶棍,可也没必要摇身一变把自己装扮成除暴安良的大侠。
从面容已经认不出若萱了,可听了若萱那熟悉的声音,他就定住了。
长了点本事,有了拼命的气势,还用毒,这个丫头,一定是若萱!
他很激动。有若萱的地方,就应该有李安然。
李安然的头发全白了,雪白。
他真的残疾。他黑雷坏掉了,内力全无,竟然被那个付清流欺负,欺负到死,也没有还手之力。
李安然马上就认出他来了。可李若萱没有,她好像都没有怀疑过。那个懵懂的小丫头,曾经被自己调戏咬牙切齿恨自己的丫头,却在他改变容貌之后,爱上了他。
她给自己送饭,洗衣,帮他打扫房间,缝补被褥。他躺在牀上,被褥干干净净,周围窗明几净,这丫头还为他屋里摆上盆月季花,猩红的颜色,馨香艳丽。某种情绪就很微妙地挑动他的心,他突然,就真的很想有个家了。
那天中午,若萱给他送饭,两个青菜,一小碟红烧肉。他狼吞虎咽地吃,若萱正在帮他收拾笔墨纸砚,忍不住侧头欢笑着,脆生生唤他,“方大哥,你慢点吃,先喝口汤!”
他倏尔怔住。突然觉得若萱的笑脸很美,在热辣辣的太阳光中,美得让他昏眩。嚼饭的动作自然就慢了,他又忽而闻到衣服上,散发着的皂角细微的清香。
这或许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幸福。
他回过神慌张地扒拉了几口饭,举起碗喝汤,不小心就呛到了。
若萱跑过来为他捶背,然后整个上身伏在案桌上笑,半是开怀半是责备地笑他,“方大哥你真是的,吃饭那么急,又没人抢,不喝还好,喝口汤,就噎到了!”
近在咫尺。他突然觉得,面前这鲜活的少女,如此灵动。
他突然有一个冲动,他想宠这个女孩儿,这辈子拼命往死里宠她,宠死她。
但他心,开始死命地疼。
现在,他躺在牀上,辗转反侧,心还在死命地疼。
若萱还是纯真的少女,刚刚雕琢出的美玉。而自己,已是劣迹斑斑,一颗心百孔千疮。
配吗?不说别人,就是若萱自己,要知道他就是原来的斩凤仪,也绝不会再喜欢他。
可是,难道,要瞒她一辈子?
好几个晚上了,他睡不着。往事不堪回首,却又纷至沓来。
他曾有七房妻妾,说起来,各个都是好姑娘,可是那时候他少年轻狂,心无定所,得不到的时候费尽心思,得到手之后便了无兴趣。他到底辜负了她们,然后,还害死了她们。
这世上被他轻薄过的女子,数不胜数。连若萱,不也是被他轻薄过?
即便是李安然,也绝对不会把妹妹交给他。
他原来希望自己不被任何人喜欢和信赖,可是现在知道,任何人都不喜欢信赖,是可怕的。
他原来,觉得若萱是个并不出众的姑娘,可是现在,他自己配不上人家。
他思来想去,就决定还是走。李安然渐渐恢复了内力,无需谁的帮助了。他斩凤仪,就该自己一个人,漂泊江湖,了此残生。再也不要招惹情窦初开的少女,再也无法摆脱,日夜纠缠的前尘旧梦。
他连夜收拾包裹,不辞而别。
告别这个城市,告别他千辛万苦终于找到的人,告别,他刚刚萌动的,渴望幸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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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个很神圣的东西,他斩凤仪,不配得,也得不到。
斩凤仪只走了七天,又回来了。原因无他,他后悔了。
他才仅仅二十六岁。了此残生,可是残生还太过漫长。一日一夜地熬起来,很难熬,他禁不住。
与若萱在一起的几个月虽然短暂,可是惯出了他的臭毛病。吃饭店的饭觉得不对味,睡客栈的牀,觉得脏。
总之浑身不自在。他突然就舍不得,割舍不下,和若萱在一起的,优哉游哉平凡的小日子。
大概一个人骨子里的无赖性格是无法斩除的。他又上来了那颗无赖的心。无论如何,不管怎么样,哪怕李安然死也不同意,他也要把若萱,追到手。
追到手,再也不故伎重演,今生今世,宠着那丫头,再也不放手。
他回来了,李若萱欢欣,李安然也是惊喜的。
他说他没地方住了。
李若萱欢天喜地地给他收拾房间,欢天喜地地拉着他说话。
他笑着应酬着,然后说,找李安然有点事。李若萱很奇怪,可是看着他们两个并肩进了屋,也不再打听。
她甜美地躺在牀上想。方大哥回来了,他住进了我们家,一定不会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