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一过, 如盘圆月开始一片片缺成银色尖勾。桂花残香不散,总在人们即将遗忘之际,忽浓忽淡地表明自己的存在。
公孙筠秀睡得不太安稳。因为和往常一样, 当她快要睡熟, 小腿腿筋就像被人挑起缠成一团似的, 硬生生地把她拽醒来。大夫说孕妇大多都会这样, 不过她体质不好, 所以格外遭罪。
“小环,我腿抽筋了……”
又来了。
公孙筠秀难受地闭紧双眼,唤来丫鬟帮自己揉腿。
睡在外间的小环来得很快, 连灯都没有拿进来,似乎也没穿鞋, 公孙筠秀几乎听不到她的脚步声。因为肚子大了, 她都是侧身朝里躺着, 腿脚抽得连回头看人的余力都没有。还好小环已经习惯了,不用她多做交待, 十分贴心。
被子被揭开,温暖的手掌握住了她的脚,强行将它往脚背的方向压,拉直小腿肌肉的同时,不断地揉捏按摩她的腿腹, 直到痉挛逐渐平歇。
公孙筠秀一边疼着, 一边欣慰, 小环终于开窍, 愿意下重手来帮她, 而不是把她当瓷娃娃,生怕一点力道就把她碰碎了。
过了好一会儿, 等到公孙筠秀完全从抽搐中解脱出来,整条腿已经被梁小环搓热了。昏昏睡意再度驾临,她迷迷糊糊地交待说:“小环,不如你以后睡这儿吧。”
天凉了,再让她半夜跑来跑去的也挺折腾,不如一起睡,有什么事也方便。
梁小环从善如流,立刻爬进被窝里,躺在了公孙筠秀的背后。
公孙筠秀艰难地往里挪了挪,想给她腾点位置,可她却跟着紧贴上来,热呼呼的,像个大火炉子。
双脚不小心碰到她的小腿,公孙筠秀感觉不太对劲。小环是比她高大一些,但也不至于比她长出一大截,可身后人就算她绷直脚背,也触不到她的双脚。就在公孙筠秀纳闷的时候,一只手忽地钻到她的衣内,滑过她的腰间,大刺刺地覆在了她的肚子上。
掌心的温度熨帖着她的皮肤,也让公孙筠秀脑内警钟大作。
这人不是小环!
她挣扎着正要甩开,连尖叫声都冲到了嗓子眼,却被一个声音轻而易举地制止了。
“是我。”
略显低沉的男音自耳衅传来,既陌生又熟悉。公孙筠秀全身僵直,有些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惊雷?”不敢回头,公孙筠秀将信将疑地问着。
“花了这么长时间才认出我来,真是该打啊!”戏谑的声音的确与陆惊雷的嗓音如出一辙。
公孙筠秀挺着大肚子,笨拙地回过身,伸出双手在黑暗中摸索。陆惊雷有些不耐,干脆抓着她的手直接放在自己脸上。
“想我没有?”
感觉他的嘴角在她的指下弯出一个弧度,公孙筠秀先是红了脸,继而红了眼眶,
“惊雷……”
不再有怀疑,她伸出双臂,用力搂住他的脖子。脸颊贴着他,一瞬间哭得不能自已。
“哭什么?我回来你不高兴吗?”
陆惊雷想抱紧她给她安慰,又怕压着她的大肚子,只好说反话逗她。
“高兴!当然高兴!”抑不住哭声,公孙筠秀一面抽噎,一面含混地倾诉:“我等了你好久!你看了我给你的信吗?”
“什么信?”
陆惊雷试着擦去她脸上的泪水,可是怎样都无法阻止泛滥,不由心疼万分。
“邹大……夫没有送给你?”
陆惊雷有些茫然:“哪个邹大夫?你写了什么?”
“邹大夫以前是刘岳将军麾下的军医,他说你曾经在风葛坳救过他。你回来就好……你要相、相信我,我和三王子是清白的。我肚子里的是你的孩子,邹大夫和郝大姐都能为我作证。郝大姐、姐是邹大夫的儿媳妇,你出发去大邱的那天,她就帮我诊出了身孕。你一定要相信我!”
几个月的委屈,上百个日夜的忧虑,公孙筠秀恨不得统统倒在陆惊雷的面前,让他看清楚自己的煎熬。
陆惊雷只觉得要被泪水淹没了,连忙哄道:“我当然相信你。连你都不信,我还能信谁?”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这话陆惊雷说得有点心虚,毕竟他从公孙筠秀那里骗甜头也不是一回两回,可在大事上,他可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还好公孙筠秀并不在意那些小事 ,听到陆惊雷说相信自己,积压在心头的阴郁立刻烟消云散。
“你是来接我的吗?带我离开这儿好不好?我不想留在这里。”
公孙筠秀本能地撒娇,虽然知道目前的处境并不乐观,但她还是愿意相信她的男人无所不能。陆惊雷是山贼,行事从来不按常理。程府守备森严,他还不是溜了进来?公孙筠秀抱紧他,就像抱着全部的希望。
可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让人无力。
“乖,现在还不行。”陆惊雷也恨不得自己手腕通天,可他到底只是凡夫俗子,“平王正在想办法对付王后,只要她倒了,我就马上带你离开。”
“那要多久?我不想让我们孩子出生在这里!”
王后在朝中作威作福,哪里可能说倒就倒。就连唯一的儿子被贬为庶民,她依然不动如山。不是公孙筠秀不愿相信平王,而是这信任实在找不到基础。
“我也不想让我们的孩子出生在这里,但我们必须再忍耐一下。”
一想到程仕之,陆惊雷就咬牙切齿。之前在天牢吃的那些暗亏,陆惊雷可一直记着呢!有朝一日,他一定会加倍奉还。
“可是……我……”
“别担心,我每晚都来陪你。”轻轻地吻了吻公孙筠秀的发鬓,掌心游走在她的孕肚上,陆惊雷微微叹息道:“这孩子真来得不是时候,要不是它,我现在就能把你带走。”
听到陆惊雷承诺每晚都会来陪自己,公孙筠秀心里总算是好过了一些。可再听他说孩子来得不是时候,一颗心又悬到了嗓子眼。
“你不喜欢吗?”虽然尽力在掩饰心中的忐忑,可公孙筠秀的声音还是有些打颤。
陆惊雷当然不愿意让她再添忧虑,于是不太正经地答道:“喜欢啊!只要是你生的,猫猫狗狗我都喜欢。”
“胡说什么 ?!我要是生出猫猫狗狗,那也是你的种!”
“是是是,都是我的种。”见公孙筠秀不再掉泪,陆惊雷总算是松了口气,继续胡绉道:“不早了,休息吧,别连累我的种长不大。”
“你真是……”
公孙筠秀哭笑不得,真想骂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可又怕话一出口,又会被他挤兑成“狗夫人”。总之和陆惊雷相处,就离不了插科打诨。不过这样不正不经的,却让公孙筠秀觉得十分安稳。因为不管陆惊雷说话多么不着边际,他的人都是实实在在的,是她可以放心依赖的对象。
“我得朝里睡,不然腰受不了。”
身子重了之后,公孙筠秀夜里只能往左边侧着。和陆惊雷说了好一会儿话,又哭了一场,她的体力已经所剩无几,现在连换个姿势就觉得困难。
陆惊雷小心地扶着她,帮她转了身,而后自然地从身后抱住她,抚着她的肚子,喃喃反问道:“哪里还有腰?”
“那是谁害的?”公孙筠秀不满地反击。
陆惊雷无声地笑了笑,紧接着在她耳旁轻声说:“辛苦你了。”
他的诚恳让公孙筠秀本已止息的泪意重又涌上头顶,陆惊雷像是早有预料,立刻用手覆住她的双眼。
“别难过。”他的声音里全是深情,可接下来的话却让人为之气结,“等孩子出来,我帮你揍它出气。”
“你倒推得干净!”用力掐了一把他的手背,公孙筠秀忍不住破涕为笑。
两个多月来,早已习惯了公孙筠秀的愁云惨雾、郁郁寡欢,忽地见她神色轻松、面带微笑,润莲还真有些适应不过来。
其实,梁小环才是第一个发现公孙筠秀心情好转的人。
半个月前起,她腿脚抽筋的毛病就没再犯过,每晚早早歇下,第二天又早早起身。生活过得健康规律,似乎是她振作的原由。反观身为奴婢的自己,不但每天都醒不过来,夜里更是睡死过去,一点动静都听不着。
梁小环总觉得不对劲,怕自己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可公孙筠秀一直在安慰她,说她不过是年轻嗜睡而已。梁小环倒也不太看重自己,反正只要主子安乐了,她便十分开心。
润莲的想法却不像梁小环这么单纯,尤其在她注意到公孙筠秀脖颈上几处暧昧的红痕,心中的疑惑更是挥之不去。
润莲早已嫁作人妇,不再是黄毛丫头。那些红痕可不像是蚊虫叮咬,反而有些像欢好之后的产物。虽然她知道这样的想法十分荒唐,别说公孙筠秀现在挺着九个月大的肚皮,就算她并无身孕,身旁也没有男子出入,哪会有与人欢好的机会?
不过,若说完全没有男子靠近她,也不尽然。
程仕之每隔两日就会前来探望,时间掐得比上朝点卯还准。但是他们每一次相见,润莲都会陪在一旁。这也是程仕之要求的,为的是减轻公孙筠秀对他的排斥。谈话的内容多是围绕着三王子留下的蝶筝与曲谱,那都是公孙筠秀从平冗带回永邺的。
除此之外,话题寥寥。
所以,公孙筠秀如果真与男子有私,程仕之是绝无可能的。这样一番推敲,润莲忽然想到了另一个人。
当年的山贼,如今的陆将军,可是一贯的素行不良。一想到在德安时,自己差点因为撞破陆惊雷的夜访而被他活活掐死,润莲就觉得周身寒凉。
难道是他?!
润莲是个揣不住疑问的人,不过她并未直接向公孙筠秀打听,而是将所有疑虑告诉了自己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