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渊立刻会意,冲站在门口的豁耳朵喊道。
“喂,你去一趟门口,把我们两个的皮袄取来。”
“啊?”
豁耳朵面露惊诧,用手指着自己鼻子:“殷堂主,您……让我去?”
“怎么了,让你跑个腿还不行吗?再敢罗嗦,小心殷爷的雷锤。”
殷正渊两眼瞪圆,威相尽显。
豁耳朵吓得点头哈腰,赶忙扭身去拿两人的皮袄。
未来血斧部族长的指令,他怎敢不遵从。
等豁耳朵走远,宁远幽幽开口。
“殷胖子,看来有人想要用火雷炮,炸死咱们两个啊!”
“哼,这帮王八蛋,殷爷非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两人快步走入旁边的密室,找到先前那个白脸管事。
殷正渊神色威严,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金色令牌,举到他眼前。
“啊,族长金令!殷堂主,您有什么吩咐?”管事慌忙跪在了地下。
“从现在开始,我吩咐你做的每一件事情,你都要守口如瓶。假如泄露半点消息,杀无赦!”
“属下明白。”
……
紫铜山畔,一片密林。
瘦小的豁耳朵,行色匆忙,他边走边紧张地回头眺望,雪地上留下了凌乱的脚印。
他嗜赌如命,手气却差,欠下了一屁股债。
不过,豁耳朵今天的运气不错。有人让他去锻器坊领二十枚火雷炮,事成之后,答应给他三千银票。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豁耳朵明白冒领火雷炮是什么样的罪过,但那三千银票实在太诱人了,值得他铤而走险,冒死去赌一次。
“嘿,豁耳朵,东西弄到了吗?”
树后跳出个尖嘴猴腮的青年,一脸奸猾模样,此人正是王利。
“利哥,你可吓死我了。东西弄到了,二十枚火雷炮,一个不差。”
王利瞧见木盒中码放整齐的火雷炮,圆润漂亮,刻纹精美,不禁面露喜色。
“豁耳朵,好样的。利哥没有看错人,你拿好,这是三千银票。你小子这次可发了,这么一大笔钱,足够你去外面买座豪宅,娶个漂亮媳妇了。”
豁耳朵捏着三张银票,看了又看,兴
奋地两眼冒光,最后郑重地将银票藏进胸口的衣袋。
“利哥,这些火雷炮足够炸平一座山头了。您……用它们做什么?”
他边说边向林深处眺望,远远瞧见有几个人影,头罩风帽,装扮神秘。
王利瞪圆了眼,斥道:“不该知道的,别乱打听。趁着没人察觉,你现在离开血斧部吧,走得越远越好。”
豁耳朵连忙点头称是,转身离开了密林。
林深处。
王利将盛着火雷炮的木盒,捧给了一个身材敦实的青年。
那青年摘下戴着的风帽,露出苍白的脸庞,一双眸子充满了冷光。
此人正是殷正川,他被宁远伤了战魂,要静养半月才能完全恢复。心中对宁远的仇恨,犹如滔滔江水,汹涌不止。
“史统领,这就是血斧部的密器‘火雷炮’。一共有二十枚,足够炸死上百名武者。我冒着极大的风险,才弄到这些东西,你可别让我失望。”
“殷堂主,你多虑了。沐云会哪有做不成的事?沐云会想让谁死,那个人绝对活不过三天。”
对面有个魁梧的男子,接过了木盒,他的眼角有道很长的伤疤,像被利器劈砍过一样,十分骇人。
魁梧男子名叫史勇,二十七岁,已是气武境五阶。
十天前,贾镇景指派史勇伏击了金川国的商队。
他率领沐云会的武士,将商队的五十六人全部杀死。马车上的十万斤灵酒,悄悄藏在了血斧部落。
这一切,全是血斧部殷正川和他密谋后的计划。
史勇随手捏起一枚火雷炮,心中不禁怀疑。
这核桃大的东西,真有传闻中那么大的威力吗?说实话,他挺瞧不起北境人做的玩意。
“殷老弟,这火雷炮,真能炸死玄武境的武者?”
“史统领不相信血斧部的制器技术吗?这东西原是炀国名匠造出,后来经过殷家先祖的改良,最终成了今天这个样子。你别看它小,威力却很猛。玄武境的武者就算炸不死,也会被火雷炮击成重伤。”
殷正川冷笑道:“如果你不信,咱们现在就可以丢一个试试。”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再说了,这东西如果在这里炸了,响声肯定会惊动附近的人,被人发现就不好了。”
史勇道:“这玩
意,还是留着喂敌人吧!”
“史统领,我跟宁远有杀父之仇,跟殷正渊有夺位之恨。如果你能帮我将这两人除掉,让我顺利获得族长的继承权。到时候,正川会非常感激。”
殷正川抱拳弓背,深深拜下。
史勇咧嘴一笑,道:“好说,好说。殷老弟不用感激我,只要你记得与贾会长签订的契约便行。”
“正川明白,我们血斧部与金川国关系密切,沐云会想借血斧部之手,从金川国获得更多的晶矿。此事不难,只要沐云会支持我登上族长之位,血斧部愿意为沐云会效劳。”
“哈哈,殷老弟真是个痛快人。好了,一切按计划进行,三日之后,必取宁远二人的狗头!”
话罢,史勇扭身离开,他步伐极大,转眼间就消失在风雪之中。
见他离去,殷正川的眸子变得冷漠起来,嘴角哼了一声。
“让老子替你们沐国人卖命,想得真美!我不但要做血斧部的族长,还会称霸整个北境。到时候,你们沐云会要跪下来舔我的脚!”
自从得知父亲加入沐云会,被迫沦为令人不齿的山贼,殷正川就对沐云会、贾镇景,充满了敌视。
当然,为了报仇雪耻,他可以选择隐忍,虚情假意,甚至互相利用。
“王利,去把那个冒领火雷炮的家伙杀掉,要处理干净!”
“是!”
望着殷正川冷漠的眼神,作为他身边最得力的亲随,王利也忍不住心头发颤。
隆冬腊月,风雪漫天。
瘦小的豁耳朵穿着单薄的衣衫,顶着寒风疾走,他浑身冷透了,但是胸膛却很热。
那里有三张银票,是他拿命换来的。
‘得得得——’
官道上跑来一匹快马,令豁耳朵眼眸一亮。
“停下,快停下,捎我一程,我……我给你钱。”
骑马的人勒住了坐骑,风帽扬起,露出一张奸诈的瘦脸。
豁耳朵愣住了,喃喃道:“利……利哥?”
回答他的,是玄铁斧的锋芒。
地上的血迹,很快就被鹅毛大雪覆盖,白茫茫的干净。
马背上的骑者,将沾了血的银票,收入囊中,重新戴好风帽。
“钱真是好东西啊,即便沾了血,依然是好东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