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说:知止而后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静与安就如同在说他们俩的开始与结束,静而后能安,静而后能安……
刘静平静的接受了安排。
几日后,云中将迎来一场盛世婚礼,百姓们拥戴的王爷终于要娶心爱的女人了。不管以前刘静与王安是如何的纠缠,刘静还是深入人心的,凭着百姓们对她的认识和关注度,从奶茶店和冰店的掘起,铅笔的畅销,她个人的创作能力和经商能力,都是云中开天辟地的始祖。
她有着自身散发的无穷魅力,加以又是逍遥王认定的命中之人,无疑能得到云中百姓深沉的厚爱,挤破头也想献上最真诚的祝福。
毋庸置疑,这将是一场最豪华,最激动人心,最受世人瞩目的婚礼。
阿娘很早就开始为刘静准备女方的嫁妆了,金算盘、如意秤、压线箱,绣花鞋这些都是必不可缺的。作为长辈,她一直都把刘静当作亲自女儿来看待。为了让刘静看起来富贵些,全套都备足了,头上戴的金钗,耳上挂的金耳环,脖子上带的金项炼,手指上带的金戒指,还有金手镯等等,恨不得把她打扮成一个暴发富。
古代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逍遥王前些日子就让人来提亲,刘静一直都很沉默,不拒绝、不主动、不负责,把三不原则发扬到底。阿娘看着她的沉默,外面人羣的敲锣打鼓和起哄,心焦的私底下问了问刘静如何?同不同意。刘静仍是沉默。阿娘便作了个大胆的决定,让人回禀逍遥王,就说刘静同意了。
与其以后兵戎相见,不如平平安安的嫁过去,阿娘看得出来逍遥王是个会疼人的主,刘静会有好日子过的。
之后,便是同媒婆象征性的看看生辰八字,商量把黄道吉日等都定下来,再让逍遥王送聘礼等物品,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那天的嫁娶了。
阳光高照,万里无云。云中街头挤满了人羣,他们的脸上都扬溢着灿烂的笑容,犹如长长的街道铺满的红色地毯,鲜艳、明亮。
从城东至城西的道路不是很长,这条街道都停止营业,为祝贺逍遥王的大婚,他们有些人都提前好几日守在街头排队等待,眼睛里充满了热情和兴奋,看着道路中间走过的长长兵队,脸上都有种发自内心的自豪和骄傲,云中最强大的王即将成亲,将来会有更为强大的小主子,他们的云中永远不会走向败落,就像旭日东升的太阳,它将被世人称为日不落。
强壮的兵马前面,逍遥王一身喜服,俊朗的五官并没因一身大红失了霸气,剑眉入鬓,一双深邃的眼眸闪烁着星子般的光芒,薄唇紧紧的抿着,脸上有着温和的笑容,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浑天然的帝王霸气。
他坐在高高的马上面向人羣挥手致意,立马迎来的一声声尖叫和欢呼。后面尾随而行的是轿车里的刘静,从若隐若现的窗帘里看去,腰若约束,肩若削成,玲珑的身段显露无疑。隔着窗纱看不出情绪,街道上挤满祝福的人,
暗自猜想是沉浸幸福的喜悦里,被云中独一无二的人中龙凤迎娶了去,那是莫大的荣幸。
只是这样的人羣里,有一个男子显得格外狼狈,他神色憔悴,满脸胡子,眼睛里掠过一丝懊恼,低垂着头东张西望,完全摸不着后脑勺。
他就是醒过来的张谨风,那日与蓝司拼死拼活的决斗,最后他以甘拜下锋作为结束,而且输得十分丢人,十分惨淡。使在别人身上的迷粉居然被弹了回来,洒在自己身上,没有比他更逊的了。这招兵不厌诈在蓝司身上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事实证明,逍遥王身边的人不是什么好人,逍遥王更不是什么好人。
这一昏迷,就是几日过去了。现今看到红红火火的人羣,自然不知道是谁在办喜事,不由抓了个人问道:“前面谁家公子娶媳妇,排场这么大?”
“什么公子啊!那是王爷!”被抓的人鄙视的哼一声,撇了撇眼睛,冷声说道。
“王爷?云中什么时候多个王爷了?皇上不只是派了个使者过来,怎么又变成了王爷。你说清楚点,弄得我迷迷糊糊的。”张谨风抬起下巴,往那已经走远的方向看了看,后面的精锐的精队挡去了不少视线,就这样看到那马背上的男子,他也分辩不出来者何人,只觉得气宇轩昂,气质非同一般。
“云中是逍遥王的封地,怎会多个王爷?你是外地来的,还是痴傻了?迎娶新娘子的就是如今威风凛凛的逍遥王……”被抓之人好不得意的摇头说道,没有丝毫被威胁的意识,挺着胸脯,骄傲的说道。
张谨风一听,抓住那人领口的手勒紧了几分,厉声问道:“他娶谁了?”
“就是,就是一个会经商的女人。叫什么来着,哦,刘静,她叫刘静!”被抓之人看到眼前人变了脸色,脖子也被勒得很紧,呼吸有些困难,立马老实了很多,吱吱唔唔的说道。
“刘静?!怎么如此之快就嫁娶了。肯定是那逍遥王用了鄙劣手段,逼迫良家妇女。刘静明明前刻喜欢的是那小白脸,就算被小白脸甩了,也不会立马投入别人的怀抱。就她那不怎好的坏脾气,绝无可能自已同意。不行,这桩亲事不能就这样成了,我必须做点什么。”张谨风松了那男子的衣领,低头皱眉,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说道。
被抓之人感觉到自己被放开,一溜烟的迅速跑了,逃之夭夭。
夜色撩人,清风伴月,春情无边。
所谓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洞房花烛夜,是每个姑娘梦寐以求的事,这样的夜晚,头带凤冠霞帔,身着繁复样式的牡丹富贵对襟大袖衫,眸光流转的阴隐下透着淡淡的风情,小巧的脸蛋略施粉黛,明媚的脸上半含娇羞半含期待的等着如意郎君,这是多么一幅动人心魄的画面。
可是若仔细瞧了去,那姑娘微低着头,清亮的眼睛里含着淡淡的雾霭,像是浓郁化散不去的忧郁。
张谨风摸索着爬到了屋顶上,轻手轻脚的掀开一块瓦片,将其放稳,然后翻了个身跃了下去,直直落在地上,左右看了
会儿,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便迅速的掀起红盖头,拉着刘静的手,说道:“走吧!我带你离开这里!”
“……”刘静呆呆的没有说话,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你怎么了?”张谨风低下头,凤冠遮住了她的表情,他缓慢的蹲下身子,用眼睛平视的看着她,关切的问道。
“……”她仍是呆呆的。
张谨风凑近脸庞,仔细去看她的眼睛,发现她瞳孔深处空洞无一物,视线没有任何焦聚,像是失了灵魂的活尸人。不过,这也遮掩不了她今日的美好,失神的眼睛并没让她失了光芒,长长的青丝用玉钗绾在脑后,远山黛眉轻描,衬得皮肤白皙细腻;小巧精致的鼻子,高傲的挺着,让人恨不得怜惜的刮一刮;脸颊红陀陀的,擦了些许的腮红,在烛火的照耀下,异常可爱,如同婴儿般微晒即红的肌肤,白里透红;樱桃般小小的嘴唇抹着红色的唇红,宛如从画中走出来,怎是一般的迷人。
“……”
见她仍是无所动作,张谨风托思暗想这刘静莫不是被刺激傻了,连个招呼都不跟打他了,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还不如他的动物来的可爱。动物?!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蓦然瞪大,犀利的说道:“你能听到我说话,对不对?”
“……”
“既使你不回答我,我也知道。你能听见的,正如我养的一只可恶的小狼,我把它扔到狗羣里圈养着,它仍然认为自己是一匹狼。”
“狼骨子里有血性,它认定的东西,不达目地势不罢休。你的心性,我虽然不太瞭解,但凭直觉,你不可能就这般认输,那就不是你了。一个高傲的人沦落为街下囚,她的仍是一尘不染,高贵无暇的。”
刘静的眼珠子微微动了动,光芒缓慢的流了出来。
“你不肯认输,对不对?”张谨风嘴角勾起些许弧度,自信满满的说道。看来她对他的话还有点心动的,不由更加卖力的说道:“我希望你振作起来,特别希望。知道我当初是怎么调教小狼崽的吗?在它快要变成温水里的青蛙时,我就让它意识到自己是匹狼,是匹无坚不摧,永不可挡的狼。你也可以做到的,很简单,真的很简单……”
刘静的眼睛缓慢的对上了张谨风的眼睛,微微眨了眨,像是在说我在听着,你请讲。
张谨风笑了起来,娃娃脸上荡起一对小酒窝,脸上也掠过一抹红霞,被人用这样的目光看着,让他感觉自己很强大很爽,他轻了轻嗓子,道:“人是高级动物,比动物强大多了。小狼崽让它意识到自己是匹狼,扔只同样的动物进入它的圈子内,它就会慢慢的被吸发出来无限的力量。而我们人类,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意志掌控。我相信你会慢慢的好起来,只是暂时需要一个提示的人罢了。而我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哈哈哈,这样说起来,我又有点小小得意了。”
说着说着,张谨风就自顾自的得意哈哈大笑起来,完全有点得意忘形,似乎忘记自已正处在狼窝里了。
(本章完)